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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06

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给予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不同的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者;

(二)家庭成员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或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或家庭成员老弱幼小,没有直接经济来源,无生活依靠者;

(三)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四)已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承诺能够在缓交期限内(学费缓交期限为三个月即2017年12月10日前)自行缴纳所欠费用者。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一)学校在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燕山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乡(镇、街道)级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等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三)学院确认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

(四)各学院将初审结果报绿色通道服务站,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五)学生持“燕山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到校财务部门核定缓交金额(最高金额为4000元);

(六)学生持审批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救助。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及时补交学费。

第七条 附则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二)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新生人数的10%。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7-2018学年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