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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2

为做好我校2019至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山东省各县(市、区)集中现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其他省区亦集中在暑假办理,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我校学生。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不得增加额外的贷款资格限制条件和贷款资格审查程序,确保“应贷尽贷”。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对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要认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学校已经于6月底前组织续贷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核,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续贷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二)贷款申请受理

学生网上申请后,打印出申请表,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须知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各县(市、区)提交申请。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给学生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支付宝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学校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因此,贷款学生务必将《贷款受理证明》于规定时间前交给各自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上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辅导员老师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告知学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的时间和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以免学生错过时间而耽误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 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工作开展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34-5786625)。学生在暑期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