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至2025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审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参评学年内无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7.如果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推荐办法
1.各班级积极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班级收齐申报材料进行班级评议,然后以班级为单位报辅导员,辅导员负责审查申请人资格,深入了解申请人的生活、学习状况和其他表现。
4.成立以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5.学生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本年度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省级评审中,国家奖学金将根据学校推荐意见和申请学生综合表现情况,按照1:1.1的比例差额评审。
8.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9.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学生提交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
2.个人自我介绍(1500字左右);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5.辅导员出具的学生专业综合素质排名表(附件3)。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将候选人纸质材料于2026年9月24日(周四)16: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3),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452363277@qq.com。其他材料电子版另行通知收取。
六、工作要求
评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条件、程序进行。
校内评审通过的学生需通过网上填报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31-75786623
邮箱:452363277@qq.com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