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第二课堂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3级本科、2024级专科、2025级专升本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校在读的2023级本科、2024级专科、2025级专升本学生。
二、学分认定内容
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分为六个类别:志愿服务类、报告与讲座类、校园文化活动和文体竞赛类、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类、资格证书类、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具体类别及分值详见附件1中《山东财经大燕山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分值表》。
(一)志愿服务类。学生在读期间参加校内外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活动,可获得志愿服务类学分。
(二)报告与讲座类。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学校以及校内各单位组织的,由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的学术报告,形成学术报告学习心得,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报告与讲座类学分。
(三)校园文化活动和文体竞赛类。学生在读期间在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积极参加学生活动,完成学生组织规定的学习、实践任务,经学生组织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可获得校园文化活动基础学分。学生参加由校内各单位举办的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和参加文体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层次奖励,可获得相应奖励学分。
(四)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类。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燕山调研”,或以团队、个人形式自主完成社会调研、社会考察、实习(非毕业实习)以及国内外游学访学等实践活动,形成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经学校考核合格,可获得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类学分。
(五)资格证书类。学生在读期间参加相关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经学校考核合格,可获得资格证书类学分。
(六)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并完成竞赛活动全过程和各阶段任务,可获得创新创业基础学分。学生发表学术论文、专利,出版专著、教材或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层次奖励,可获得相应奖励学分。竞赛分类请查看附件1内一二类竞赛清单,未在清单内竞赛均为三类竞赛。
三、学分认定流程
(一)提交认定申请
学生向所在班级如实提供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将电子版粘贴至《XXX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内(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注: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校内第二课堂加分表》(见附件3)中已有的,直接予以认定加分,不需再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二)辅导员老师审核公示
辅导员老师对班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交原件与申请表内电子版核查一致后退回),审核完毕填写附件4《学分统计表》,并将统计结果在各班公示。
(三)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校团委
班级学生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辅导员老师将附件2《认定申请表》、附件4《学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处。
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应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各学院附件2《认定申请表》、附件4《学分统计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276252811@qq.com,同时将附件4《学分统计表》纸质版签名送至行政楼401办公室彭老师处,校团委将对认定材料审核备案。
(四)教务系统学分录入
校团委审核备案完毕,将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在教务系统录入,录入端口在各辅导员老师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23级本科学生须在毕业前自主修满4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必须修满0.5学分,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类必须修满1学分,且不可用其它类学分替代;24级专科学生须在毕业前自主修满3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必须修满0.5学分,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类必须修满1学分,且不可用其它类学分替代;25级专升本学生须在毕业前自主修满2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必须修满0.3学分,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类必须修满0.3学分,且不可用其它类学分替代。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层次竞赛获得多项奖励的,按照最高层次奖励予以认定。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团体奖项的,团队内所有我校在读本科生均予以学分认定。
3.学生申请学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认定的学分,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及实施方法
2.XXX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校内第二课堂加分表
4.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学分统计表
2026年6月2日